延安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学生食堂物资(肉类)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ZX2024-05-3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延安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学生食堂物资(肉类)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5万元,招标人为延安大学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集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项目是为延安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学生食堂物资(肉类)采购 项目,1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安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学生食堂物资(肉类)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安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学生食堂物资(肉类)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7 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 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 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 位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10、提供生产厂家的《定点屠宰证》(如国家、地方、行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17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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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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