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一中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Y24FW139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一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地点 简要规格描述 合同履约期限
1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一中学校内。 校内食堂餐饮配餐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服务需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经营方须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餐饮公司;(2)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经营方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4)“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其他说明:(A)与甲方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经营方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承诺(格式自拟);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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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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