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大名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批招标核准[2024]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大名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2.1.2建设地点:大名县215省道东侧,岳庄村东。2.1.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门诊医技综合楼1栋,地上4层,建筑面积27036.29平方米;住院楼1栋,地上12层建筑面积21875.02平方米,设置总床位数480个;门卫一建筑面积为60.98平方米,门卫二建筑面积为51.40平方米;地下为2层,建筑面积23472.45平方米。同时建设室外管线、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等配套工程。2.1.4工期:计划总工期:900日历天(其中:计划设计周期:6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840日历天)。2.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括本工程的详细施工图设计等,通过招标人同意,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设备及安装调试的实施,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所有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完成全部竣工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要求:设计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企业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或竣工报告扫描件为准。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400:00至2024-12-20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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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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