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阳湖西岸部分区域及太化化肥园区开发规划设计与城市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063……5)
1、招标条件
按照太原市政府及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要求,委托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晋阳湖西岸部分区域及太化化肥园区开展前期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本招标项目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文创管理分公司晋阳湖西岸部分区域及太化化肥园区开发规划设计与城市设计,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文创管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阳湖西岸部分区域及太化化肥园区开发规划设计与城市设计
2.2建设地点:北起龙城大街西街,南至风峪河;西起西环高速,东至晋阳湖西侧绿线
2.3项目规模:本次规划重点区域总面积约为4.7平方公里(约7000亩),包含化肥厂厂区、晋阳湖西岸两个板块,其中太原化肥厂是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核心板块,晋阳大道以东晋阳湖西岸区域,是打造临湖一线城市界面的重点板块。此外,因地震、景观、路网等限制性规划条件影响,需研究的关联区域总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约3500亩)。本项目规划总面积约为7平方公里(约10500亩)。
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区域城市设计与区域规划设计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具有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区域城市设计和区域规划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的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说明)。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search/cr/)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证书或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3.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登录后查看)。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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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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