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旭盈泰新泰市智慧农业示范产业园建设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旭盈泰新泰市智慧农业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旭盈泰(泰安)中药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WE-2024-080
2.2项目名称:国旭盈泰新泰市智慧农业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泰安市;
2.4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000亩左右,中药材综合交易流通基地建筑面积1.8 万平方米。
2.5计划工期: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招标范围:国旭盈泰新泰市智慧农业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有效之时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可以不提供。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1月 13 日 17:00 时之前(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公章后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单位资质证明资料及项目负责人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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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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