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蛟河市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2、项目名称:蛟河市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
3、招标内容: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临时工程等工程内容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5、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604458.93元;
6、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7、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l76-2007)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的合格工程;
10、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竣工并验收合格;
1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采购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5)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须提供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8)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1188博宝金 ,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